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信息及簡本公示
(一)項目概要
項目名稱:桂林市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建設項目(橫塘院區一期)
項目建設地址:桂林市橫塘路47號(桂林市中醫醫院橫塘院區)
建設內容及規模:項目規劃總建筑面積為4000m2,規劃建筑基底面積為1450m2,層數為3層,建筑高度21m,結構采用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建設內容主要布置中藥提取車間、中藥臨方加工室、中藥飲片質量檢測室、制劑大樓等以及配套建設地面硬化、綠化、室外給排水、電力、消防等工程。同時,根據制劑需要,項目配套安裝相應設施設備。項目建成后,年產中藥制劑24種。
總投資:項目總投資12500萬元
建設單位:桂林市中醫醫院
(二)項目公眾參與工作方案
1、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項目影響范圍內所有公眾,包括受建設項目影響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個體,以及關注本項目建設的其他公眾。
2、公眾參與主要內容
① 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② 本項目對您生活的影響;
③您認為本項目最大的環境影響是哪些方面;
④ 您認為應該采取什么樣的環保措施;
⑤ 您認為本項目對當地的經濟發展起到什么樣的作用;
⑥ 其他有關環保方面的建議。
3、公眾參與的方式
公眾可在公示期內,通過信函、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項目建設單位或項目環評單位索要報告簡本,或直接登陸桂林市中醫醫院官方網站(http://www.glzyy.com/channels/230.html)下載并查閱該項目環評簡本,并向項目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反映有關項目環保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環評單位將在本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中記錄、匯總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為使您的寶貴意見能得到及時的處理和反饋,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
4、公示時間
本次征求意見時間為自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即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25日。
(三)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桂林市中醫醫院
單位通訊地址:桂林市象山區臨桂路2號
聯系人及電話:陳衛東 18107736053
(四)環評單位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名稱:江蘇久力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長江路111號B3棟409室
聯系人及電話:晉工 15977442155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見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請聯系項目建設單位或項目環評單位。
桂林市中醫醫院
2018年6月11日
附件
桂林市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建設項目(橫塘院區一期)
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1.1工程概況
項目規劃總建筑面積為4000m2,規劃建筑基底面積為1450m2,層數為3層,建筑高度21m,結構采用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建設內容主要布置中藥提取車間、中藥臨方加工室、中藥飲片質量檢測室、制劑大樓等以及配套建設地面硬化、綠化、室外給排水、電力、消防等工程。同時,根據制劑需要,項目配套安裝相應設施設備。項目建成后,年產中藥制劑24種。
1.2主要工程數量
本項目預計2019年1月開工建設,2020年12月建成投入運行,建設期2年。
本項目工程總投資12500萬元,環保投資估算190萬元(不含主體工程及水土保持投資),占工程總投資比例的15.2%。
2可能受影響的敏感保護目標
大氣和聲環境敏感保護目標:根據現場踏勘情況,本項目評價范圍內有大氣環境及聲環境敏感點:中國石油天然氣第六建設有限公司技工學校、駕校賓館、電纜廠宿舍區、桂林市啟明星小學、桂林監獄危舊房改住房小區、香樟苑、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五強制隔離戒毒所宿舍等。
水環境敏感保護目標:漓江(凈瓶山至磨盤山河段)、樟木溪。
3.1空氣環境
評價區內空氣污染主要來自現有道路揚塵。
項目所在區域SO2、NO2、PM10監測值質量指數值均小于1,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要求;硫化氫和氨均滿足《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硫化氫和氨相關標準,達標率為100%,評價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良好。
3.2地表水環境
項目所在位置市政給水管網已經基本覆蓋,周邊小區、村莊和學校等均采用市政供給自來水。評價范圍內無集中式取水口分布,無飲用水源保護區分布。
項目所在區域內主要的地表水體為漓江(凈瓶山至磨盤山河段),距離項目距離最近約2600m。廣西中品智環境監測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5月30日連續3天對評價河段內水質現狀進行監測。從監測結果及調查分析,漓江(凈瓶山至磨盤山段)W2監測斷面氨氮和總磷分別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的2.99倍和1.3倍,超標率為100%,超標原因為該斷面樟木溪匯入漓江下游500m處,經處理后的污水排入河流中,該河段為污水混合過渡區,因此該斷面COD和總磷濃度較高。根據監測可知,超標值不大,因此該斷面COD濃度增加為暫時性的。
W1、W2、W3點糞大腸菌群均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限值,W1、W2、W3點最大超標倍數為1.85倍、13倍、16倍,其余指標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糞大腸菌群超標原因主要為河流受周邊人群活動和周圍農田灌溉影響,因此W1、W2、W3點糞大腸菌群超標。
綜上,項目所在區域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一般。
3.3地下水環境
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結果表明,D1和D2地下水監測點的揮發酚和細菌總數均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要求,其余各項監測指標質量指數值均小于1,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要求。
根據監測,D1和D2兩個水井的揮發酚最大超標倍數為2倍、細菌總數最大超標倍數為1.8倍。據調查,超標的主要原因考慮是附近村莊無污水管網,村民的生活污水肆意排放;周邊村民農田灌溉等因素,下滲至地下水,導致地下水污染。
3.3聲環境
項目所在區域噪聲污染源主要來自現有道路過往車輛行駛噪聲和周邊居民生活噪聲。
評價主要對項目四周場界和周邊聲環境敏感點共設置8個監測點,監測結果表明:本項目用地場界和周邊聲環境敏感點的晝、夜間聲環境現狀監測值均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區和4a類區標準要求,表明項目所在地聲環境質量較好。
3.4生態環境
項目所在地為規劃中的建設用地,是人類活動較頻繁區,長期受人為活動影響,評價區植被類型簡單。項目占地范圍內無珍稀、瀕危及保護的植物分布。未發現珍稀、瀕危及保護動物分布。
4環境影響預測評價結論與主要環保措施
4.1環境影響預測評價結論
1、施工期
(1)廢氣
施工期大氣污染源主要來自土石方和建筑材料運輸所產生的揚塵、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尾氣。
(2)廢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處理后排入橫塘路市政污水管網,輸送至七里店污水凈化廠集中處理。
本項目施工場地沖洗及機械維護的污水中含有少量石油類和SS,污水產生的隨意性較大,一般會隨著地勢流向低洼處,直接排入周邊溝渠、河流等,廢水中含有大量的泥沙,會使水中懸浮物增加,泥沙淤積,最終影響地表水水質。本項目場地及周圍已敷設完善的市政管網,施工單位須在施工場地內修建簡易沉淀池、過濾池及排水導流溝渠,施工廢水經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減少對周圍環境的不利影響。
(3)噪聲
施工機械中噪聲級較高的機械設備有挖掘機、裝載機、電鉆、振搗機等。施工期間對周圍環境有一定影響。
運輸車輛載重車、混凝土罐車產生的噪聲聲級在75~85dB(A)之間,對運輸線路兩側居民產生一定的影響。
(4)固體廢物
新建筑物(或構筑物)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主要為廢混凝土塊、施工過程中散落的砂漿和混凝土、碎磚渣、廢料材料等。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應盡量回收有用材料或作為填方使用,不能利用的部分運至指定地點處置。
本項目一期制劑大樓不涉及地下室,挖方量較少,少量挖方全部用于回填,實現挖填平衡,無剩余土方產生。
生活垃圾可在施工區內設置臨時收集點并做水泥防滲處理收集,并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
2、運營期
(1)廢氣
本項目粉碎粉塵經粉碎機自帶袋式除塵器(除塵效率在99%以上)處理,本項目粉塵產生量不大;經布袋除塵器除塵后,經計算,粉碎間可以視為無塵排放,達到潔凈區的要求,粉塵全部收集為廢粉,無粉塵排放。
本項目中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中藥異味主要來源為提取和濃縮階段產生的水蒸氣外排帶出的異味及提取罐排放的藥渣帶出的異味。藥渣及時運至藥渣消納點,在院區內停留的時間較短。因此異味對環境影響較小。
本項目廢水處理站四周設置綠化帶,植物能有效地凈化空氣。根據其它同規模廢水處理站的調查,在污水處理設備產生的惡臭較少。為了減少污水處理站惡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本項目在污水處理站四周加強綠化,通過植物吸聲凈化、空氣擴散稀釋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
鍋爐煙氣經30m高煙囪外排。
(2)廢水
項目運營期員工生活污水經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橫塘路市政污水管網,接入七里店污水凈化廠集中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漓江(凈瓶山至磨盤山河段)。
項目生產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達到《中藥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6-2008)接入市政污水管網,接入七里店污水凈化廠集中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漓江(凈瓶山至磨盤山河段)。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3)噪聲
營運期主要為生產設備噪聲,噪聲源強在75~85dB(A)之間。通過對制劑大樓進行適當隔音處理,對設備采取適當的減振措施,影響范圍主要在生產區內。生產設備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區標準。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4)固體廢物
收集到的粉塵和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藥渣出售給專門回收單位再利用生產成肥料,藥渣堆放處場地硬化,采取防滲措施,減少堆放的時間,避免發酵腐敗,產生惡臭;廢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外運至垃圾填埋場衛生填埋;收集到的粉塵回收再利用。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采取以上措施,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可以得到合理、妥善的處理處置,不對外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4.2施工期和營運期主要環保措施
1、施工期
(1)廢氣
設置圍擋、圍欄;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砂石等需密閉存儲、灑水、采用防塵布苫蓋;棄方、棄料等建筑垃圾應及時清運;進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運輸車輛,應盡可能采用密閉車斗,并保證物料不遺撒外漏;采用吸塵或水沖洗的方法及時清潔施工工地道路積塵。
(2)廢水
施工廢水經隔油池、沉淀池沉淀處理后用于施工場區降塵用水;施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處理后排入橫塘路市政污水管網,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較小。
(3)噪聲
施工期間必須加強管理,合理布局施工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禁止在午間(12:00~14:30)、夜間(22:00~次日6:00)進行產生噪聲的施工作業。設置圍擋措施,對機械設備定期保養、嚴格按規范操作,盡量降低機械設備噪聲源強值。進出施工場界的物料運輸車輛需限制行駛速度,并禁鳴喇叭。
(4)固體廢物
棄土、建筑垃圾運往指定的受納場處理,不得隨意棄渣。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收集到封閉的垃圾存儲設施內,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不允許隨地亂拋,或混入建筑垃圾,影響環境衛生。
2、營運期
(1)大氣環境防治措施
粉碎粉塵經粉碎機經布袋除塵器除塵后,粉碎間可以視為無塵排放,達到潔凈區的要求,粉塵全部收集為廢粉,無粉塵排放。藥渣及時運至藥渣消納點,在院區內停留的時間較短。因此異味對環境影響較小。污水處理站四周加強綠化。鍋爐煙氣經30m高煙囪外排。
(2)水環境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橫塘路市政污水管網。生產廢水經自建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到《中藥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6-2008)接入市政污水管網,接入七里店污水凈化廠集中處理達標后排入漓江(凈瓶山至磨盤山河段)。對周圍水體環境影響不大。
(3)噪聲防治措施
機械設備防振、隔聲減噪處理,進出車輛要注意慢行,禁止鳴笛,院區內種植綠化樹林帶,在廠界四周設置防護綠帶。
(4)固體防治措施
收集到的粉塵和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藥渣出售給專門回收單位再利用生產成肥料,藥渣堆放處場地硬化,采取防滲措施,減少堆放的時間,避免發酵腐敗,產生惡臭;廢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外運至垃圾填埋場衛生填埋;收集到的粉塵回收再利用。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5)生態環境防治措施
院區加強綠化,通過種植一定數量的喬木、草坪及灌木改善道路景觀,并有利于減輕區域內水土流失、凈化空氣、降低交通噪聲和美化環境。
4.6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及環保措施
營運期主要生態環境影響表現在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等污染物的排放將使區域內的環境質量比原有的背景有所降低。
項目廢氣排放及交通噪聲對場界附近的野生動物如鳥類、鼠類和蛙類的棲息,將會帶來一定的影響,造成其小范圍的遷移或數量減少。本項目營運期將對污染物采取相應的環保措施,且項目周邊野生動物種類和數量不多,總體影響較輕。項目建成后,可通過加強綠化工作,減緩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只要本項目在日常運營過程中嚴格管理,保證各項環保設施安全、有效、穩定運行,確保外排污染物做到達標排放,同時做好院區及周邊的綠化和植被修復工作,本項目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不大。
4.7環境風險
本項目在生產、儲存過程中存在著潛在的泄漏等危險因素。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標準、規范,在完善事故應急預案的基礎上,事故發生概率很低,采取妥善的風險防范措施,本項目環境風險在可接受的范圍內,對人群健康及周圍環境不會造成不良影響。
5總結論
項目位于桂林市橫塘路47號(桂林市中醫醫院橫塘院區),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用地符合《桂林國家高新區英才科技園(三期)控制性詳細規劃》土地利用條件,符合園區產業功能定位,符合城鎮規劃,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
施工期對環境產生影響的主要是噪聲和揚塵,這些影響是暫時的,可通過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合理進行施工場地布置、灑水降塵等將影響控制到一定范圍內。
營運期在對項目排放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進行治理后,各項污染物均可達標排放,能夠滿足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要求,對環境敏感點的影響很小,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在可接受范圍之內。
建設單位要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確實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合理采納本報告提出的環保建議,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最大限度地減輕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來看,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