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示
編號:glszyyy2016007
現有桂林市中醫醫院建設項目,擬通過公開招標桂林崇華醫藥文化街壯瑤醫館消防工程的施工單位。具體內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桂林崇華醫藥文化街壯瑤醫館消防工程。新建,裝修面積約2000㎡。
2、建設地點:臨桂區環城西二路
3、總投概算:20萬元
4、施工工期:30自然日
二、報價方式及工程款付款方式:
1、招標單位以預算評審價(扣除建安勞保費、規費、稅金)下浮10%后作為本次招標控制價(最高限價),投標單位的投標價不得高于招標控制價,統一按招標單位下發的投標報價表報價。
2、付款方式:參照《2016-2017年度桂林市本級預算單位小額工程定點施工采購合同》有關規定。
三、合同要求:除參照《2016-2017年度桂林市本級預算單位小額工程定點施工采購合同》外,以下條款也將列入合同中,凡投標單位必須認可,否則視為廢標。
1、投標前,承包人應自行到施工現場進行勘察,對現場環境作出評估,因現場環境特殊性造成施工成本增加的,發包人不會增加如材料、設備、相關設施運輸(含二次以上搬運)、清理(含二次以上清理)及相關措施等費用,請承包人在投標時酌情考慮。
2、所有裝修材料樣品必須按照中標清單內的有關規定提前送至發包人處,經監理方和發包人共同確認后方可進場施工。未經監理方和發包人確認即進場施工的,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3、單個變更項目超過1萬元的必須在該項施工前至少提前一周書面將施工方案和預算交付發包人。
4、需簽證的項目承包人必須在完成該簽證項目后三周內完成簽證單,逾期發包人有權拒簽。
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每延誤一天,扣除工程總造價的0.2‰,該項違約金最高限額為本工程結算總造價的2%,待該項違約金扣凈之日起,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書面上報市政府有關部門,同時不再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且因延期所受經濟損失將通過法律程序追償。
6、工程結算工作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時,30自然日內必須完成結算資料初稿并送交發包人,每延誤一天,扣除工程總造價的0.5‰,上不封頂;如有修改則應在雙方約定時限內完成,逾期同樣按上述辦法處理。至工程款扣凈之日起,施工合同即刻自動中止,發包人有權自行組織完成結算工作,且不再支付承包人任何費用。如因承包人無正當理由延誤,或不及時給予明確答復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書面上報市政府有關部門,同時不再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且因延期所受經濟損失將通過法律程序追償。
7、工程項目處于保修期內,維修項目屬于《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約定的保修范圍和內容的,發包人自接收使用科室維修通知之日起,當天即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在2天內給予發包人明確的組織安排答復,7天內必須派人維修。若不在約定期限內進行維修的,發包人可委托第三方組織安排維修,保修期間第三方每次維修產生費用先由發包人墊資,待保修期滿一并從本工程項目質保金中扣除。若發生緊急事故需搶修的,發包人自接收使用科室事故搶修通知后,立即通知承包人派人到達事故現場搶修,無正當理由不當天搶修的,發包人可委托第三方組織安排維修,產生費用先由發包人墊資,待保修期滿一并從本工程質保金中扣除。如因承包人無正當理由延誤,或不及時給予明確答復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書面上報市政府有關部門,同時不再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且因延期所受經濟損失將通過法律程序追償。
8、發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施工變更工作聯系函發出后,3個工作日內承包人必須給出明確答復,若同意變更則在雙方約定時間內出具變更方案及預算,若不同意變更則直接以書面形式告知發包人。如因承包人無正當理由延誤變更,或不及時給予明確答復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書面上報市政府有關部門,同時不再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且因延期所受經濟損失將通過法律程序追償。
9、工程結算評審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四、報名要求:
1、資質:投標人必須具備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報名時間:2016年4月19日~2016年4月27日,每日(工作日)上午8:00時~12:00時、下午15:00時~17:30時。
3、報名地點:桂林市中醫醫院項目辦(院內九層傳統樓后面二層樓上第二間)。
4、聯系人:陳衛東:18107736053、2893889(辦)
5、報名時提供以下資料: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以上證件均提供復印件一份(授權委托書為原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注:授權委托書必須具備法人及被委托人親筆簽名;單位公章必須覆蓋資料內容,不得蓋在空白處;各材料文件以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為準,其余佐證材料無效。
桂林市中醫醫院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