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2010-201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的通知》(桂政辦發〔2009〕144號)有關規定,為規范采購行為,提高采購效率,減少采購環節,我院按照第二期桂林市本級小額電器產品、攝影和攝像器材、小額辦公家具、印刷服務、辦公耗材、小額辦公和空調電器設備,另協議采購目錄外物資,如:五金、文具用品、日用品等不在協議采購目錄內的物資,醫院同樣采取相應模式進行選擇。實行采購供應商報名工作.
一、報名人資格:政府協議采購目錄內物資選擇供應商必須是協議采購中標供應商及協議供貨代理商目錄表中供應商;協議采購目錄外物資,需具備本次物資經營資質;必須提供營業執照、產品三證復印件,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或者委托書原件。
二、報名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地點:報價文件必須于2010年11月8日上午08:00-- 2010年11月15日下午15:30時前在桂林市中醫醫院資產設備科(桂林市臨桂路2號綜合樓3樓)遞交材料(必須在登記簿補登手續)。
三、桂林市中醫醫院資產設備科 聯系電話及通訊地址:2812614
地 址:桂林市臨桂路2號綜合樓3樓 郵 編:541002
聯系人:高光輝 13152596282
馬 麗 13788586312 [email protected]
五、質疑或投訴電話:2823325
桂林市中醫醫院
2010-11-7